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動態調整外聘非訴律師庫的公告
來源:集團總部 發布時間:2019年07月03日
為進一步適應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中國誠通”)資本運營發展需求,根據《外聘律師管理辦法》,經研究決定,對中國誠通外聘非訴律師庫進行年度動態調整。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,請有意愿的律師事務所和服務團隊踴躍參加。
一、外聘非訴律師庫類別
中國誠通本次調整外聘律師庫,業務類別為如下13項領域,每家律師事務所可以申報不超過5項。
(一)國內法律服務類別
1、上市公司投資并購服務
2、非上市公司投資并購服務
3、基金業務
4、股權劃轉與接收、掛牌與上市業務
5、銀行、信托業務
6、債券發行與承銷業務
7、公司業務(包括稅務籌劃、合同、法律意見、審核申請與辦理等)
8、企業重組改制和資產管理業務(含不良資產收購與處置、債轉股、企業重整、清算和破產等)
9、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業務
10、知識產權業務
11、互聯網和信息服務業務
12、地產與建筑業務
13、養老和醫療產業業務
(二)涉外法律服務類別
涉外法律服務,參照第一部分類別,同樣可分為13個領域。申請涉外法律服務的律所,應提供相應的獨立法律服務資格。
二、參選條件
基本條件
1、依法設立并取得相關執業資格,連續正常營業10年。其中內地律師事務所應持有有效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,外國律師事務所應在國內設有代表機構或聯絡機構;入選律師事務所應有科學完善的管理體制和機制,具有一定知名度;
2、律師從業人員整體素質較高,精通相關法律法規,在辦理相關業務方面有一定專長,業績突出;
3、具有規范、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;
4、合伙人及其團隊過往業績出色,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,具有豐富的專業法律服務經驗;
5、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,最近2年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機關、律師協會或業務監管部門的處罰或者訓誡,或者一定時期暫停受理其簽署的法律意見書、申報材料等準監管措施。
優先入選條件
1、近三年曾被司法部、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評選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;
2、連續兩年以上進入國際知名排行前25名(包括《亞洲法律事務》(ALB)或錢伯斯(Chambers and Partners)等);
3、熟悉有關業務特點,有為其他中央企業、外資公司、上市公司服務的成功經驗;
4、有良好的社會公共關系;
5、能主動為中國誠通提供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解讀與咨詢。
三、參選材料
參選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律師事務所簡介
簡介應包含律所成立時間、執業律師人數、執業三年以上律師人數、辦公場所及面積、執業擅長領域、近三年各項律師業務收入、近三年律師業務總收入、近三年平均每年律師業務收入等主要內容。
(二)服務方案
競聘方可申請同時進入常年及多個專項律師庫類別,但需根據本所執業特長提供不同的服務方案。
(三)收費標準
收費的辦法與標準。
(四)成功案例
為大型中央企業、外資公司、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和案例,應列明案例數量并對法律服務項目及內容進行簡要描述。
(五)擬承辦律師成員簡歷
1、應申報律所團隊聯絡人,提供聯系方式(手機、座機和郵箱)
2、應申報所申報領域類型的律師團隊名單。重點在相關的執業經驗,需附主要負責人員的身份證及律師執業證復印件。不同領域的類型的律師團隊應分別陳述。
(六)所獲榮譽
特別是所獲國內外知名法律媒體的評價或排名情況。
(七)負責人授權委托書
需負責人簽字、律師事務所蓋章(請見附件1《授權委托書》)
(八)競聘承諾書
需負責人簽字、律師事務所蓋章(請見附件2《競聘承諾書》)
(九)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、稅務登記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(加蓋公章)
競聘文件需以文件格式編排打印,一式三份。中國誠通對各競聘方競聘文件將不予以返還,并根據集團相關保密規定妥善保管、處理競聘方競聘文件。
四、時間安排及要求
有意參選的律師事務所,請于2019年7月17日(周三)前將上述材料(一式五份,至少一份正本)郵寄或專人送至我公司法律事務部,并將有關材料電子版發至郵箱[email protected]。
通過評審入庫者,我公司將予以通知。
聯系電話:010-83673074
郵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58號12層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
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2019年7月3日